是连森。
4
连森是空降过来总部的人。
也是我高中时的同桌。
他给我们开会时,我盯着他出神。
连森很像雪碧,倒不是说他爱喝这玩意,只是他总给我一种非常清爽的感觉。
就算跑完一千米,其他男生都满头大汗臭烘烘,他依然干净得出类拔萃。
字迹也很干净,抄他作业总是最爽的。
我想起来屿望昨晚和我的对话。
莫名想到,如果是连森的话……
我可能会体会到那种心动的感觉。
当初,他只给我抄作业,是不是说明高中时对我也有点意思?
视线下移,看到他无名指上的戒指。
……打扰了。
他似乎感受到了我的目光,忽然右手覆住了左手,将戒指遮了个完全。
我带着些疑惑抬头,他正好在看我。
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触电似的立刻低下了头。
快下班的时候,连森通过公司内部的通讯软件给我发了消息:
这么久没见了,晚上一起吃个饭。
公司这个软件什么都好,就是显示已读不好。
已秒读了,我不秒回显得我多没礼貌啊。
于是,我迅速回复:好呀!
连森带我去了家日料店,细心地问了我忌口,低头看菜单时睫毛在脸上落下长长的阴影。
三杯清酒下肚,话匣子就打开了。
不过,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在说,我在听。
我又呷了口酒,脑子一热就问:「怎么不说说你的妻子?」
说着又看向他的左手,刚才还戴着戒指的手指现在空空如也。
连森愣了下,随即笑眯眯地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个戒指。
「在公司,已婚身份比未婚要好用得多。」
继续阅读请关注公众号《春季书香》回复书号【23727】